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资产处库房申领物品须知
发布时间:2017-03-17 点击量:
1.我院部门或教师如需申领物品,须执制式的《库房物品申领单》(见附件1),经申领部门负责人或教师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,到后勤资产处库房申请领取。库房可申领物品为日常办公中用到的低值品,物品规格样式以库房现购得物品为准(《库房物品清单》见附件2)。如有清单上没有而确需使用的低值品,请使用部门做采购计划申购。
2.填写《库房物品申领单》时,“编号”“名称”“规格型号”“单位”按照《库房物品清单》填写,“数量”“用途”“使用人”按照领取实际情况填写。领取人在领取时将《库房物品申领单》交库房管理人员,并根据实际领到物品情况,填写仓库的《物品领取登记簿》。填写必须做到字迹清晰,容易辨认,数字无污迹、无涂改。领取物品时现场查验,如领取后又因物品损坏退换的,非有明确原因不予退换。
3.如确有紧急情况需要急用领取物品的,需报经后勤资产处负责人批准,直接填写《物品领取登记簿》领取物品,并注明详细原因,事情结束后需补交《低值易耗物品申领单》。
后勤资产处
2017年3月17日
附件、库房物品领取须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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